会议管理办法
国际学术会议
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,是在我院院长直接领导下进行的。填写立项申报书等具体工作由科研处负责进行,经上报中国社科院国际合作局审批通过后正式立项。正式立项后,由科研处负责对外联络及接待等工作。
创新工程学术会议管理规定
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举办学术会议的基本要求
为了规范我院创新工程举办的学术会议,请拟举办会议的各项目组(研究室)在举办会议前后提交以下要件至科研处。
会前提交:会议名称
会后财务报销前提交:
1、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参会人员名单。
2、参会人员基本信息:工作单位、职称、职务、联系方式。
3、参会人员发言题目(提纲)。
4、会议综述(或能够反映会议成果的载体,如会议论文集、公开媒体的会议报道,等)。
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学术委员会
2012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