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科网首页| 论坛| 人文社区| 客户端| 官方微博| 报刊投稿| 邮箱
用户名: 密码: 找回密码

学术成果

首页 > 时事评论

社科院专家:有些国家“以海定陆”原则很可笑

作者: 来源:中国网络电视台 2013年05月24日 时间:2013-05-27
  央视网(记者仲昭举 报道)近日,南沙群岛仁爱礁争端再次升级,菲外交部声称已与海岸警队和海军展开协商,以便提出应对仁爱礁中国军舰和渔船的方案。对此,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张洁表示:“仁爱礁的主权归中国所有不可否认,1999年菲律宾军舰以维修名义登陆后不撤离,是违反国家公约的行为。”

  张洁告诉记者,目前中国和周边国家争论南海岛礁问题时法理依据不同。我国最大的法理优势在于历史依据,由于我国历史政权的连续性,在南海地区行驶行政管辖方面,我国有很多历史证据,而且长期有中国人在南海经营渔业。

  除越南外,东南亚国家建国较晚,大部分在“二战”之后才建立起来,所以他们没有历史延承性。在过去,东南亚国家宣扬的先占领原则和先发现原则,但这不适用于南海,因为历史上南沙群岛就已经为我国所控制。

  1982年,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生效,根据该公约,“一国可对距其海岸线200海里(约370公里)的海域拥有经济专属权”。东南亚国家根据《公约》对争议海域提出要求,而且有的国家在提出领土主张时,还表现出无赖的行为。“如果某岛礁在他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范围内,该国会认为岛礁就应该归属于他们。国家惯例都是‘以陆定海’,这种‘以海定陆’的行为十分可笑。”

  张洁表示,妥善解决保护仁爱礁和其他南海岛屿问题,必须处理好两个“关系”,部分岛礁收复和通盘解决南沙群岛问题的关系,国家核心利益和周边外交的关系。

  张洁表示:“在保护南沙群岛岛礁方面,首先要做到保护好主要岛屿,把大岛牢牢把住,这样可以持续地派驻人员,提供供给和淡水等必备物资。”

  张洁建议,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,应加强对整个水域的巡航,强化对海域的控制权,加大对南海地区的经济开发力度,行驶行政管辖权。“占领岛礁最重要的目的是保证军舰能够安全航行,自由出入海域。同时也要开发海洋资源,比如通过行政船只为捕鱼船护航的方式,即获得了经济利益,又能宣示主权。

  
相关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网.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.jpg 国家全球战略智库.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地区安全研究中心.jpg